“師姐,最寵我們的那個人走了!”連續三天的木然之後,坐在空蕩蕩的辦公室裡,我終于意識到夏老師真的走了,抹着眼淚給同門師姐發去微信。
于他人,夏老師曾是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會長,是婚姻法泰鬥,而于我們,夏老師更是親人。我們享受着她的寵愛,從未想到過會有分别的一天,更未想過這一天會來得這麼突然。
暫停一切工作,屏蔽所有信息,放肆地沉浸于悲痛幾天後,我想,是時候記錄點什麼了,尤其是同門師姐那句“超越悲傷,向陽而生”,讓我有勇氣回憶與夏老師的點點滴滴。承教于這位胸懷大愛的法學家,忝列夏門,我是幸福的,因此,這也是一段超越悲傷的幸福回憶。
課比天大 一生踐行
與夏老師第一次見面是在2001年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的婚姻法課堂上。短發、正裝、精緻的妝容,這在當時法律系的同學中掀起了一股“蘭旋風”。大家都在猜測,夏老師大抵是因為第一節課,首次在本班同學面前亮相,要追求儀式感,才穿着得如此正式。沒有想到的是,整整一學期17周的課程,夏老師的每次出場,都能讓人眼前一亮。多年後拜入師門,提及此事,夏老師大笑道:“呵,你們這些孩子,怎麼淨關心老師穿什麼了。”後來我才知道,這是她刻在骨子裡的對課堂的尊重。每一個45分鐘的課堂,她都不曾怠慢。從授課内容到課堂設計,再到闆書格式,她都精心準備。至于妝容,僅是這諸多準備中的一個小環節而已。
課堂互動時,夏老師會貼心地走下講台,走到每一個回答問題同學的面前,認真地聽完,并給予點評反饋,這種平等交流的授課方式,就是在今天的大學校園裡也并不多見。正因如此,夏老師的課總是座無虛席,常常有外系外班的同學來蹭課。
教授要給本科生上課是法大的老規矩,夏老師更是無比重視給本科生的授課。從夏老師三環的家到法大昌平校區四十多公裡的路,她一走就是幾十年,就連臨近退休崴了腳,也沒誤了昌平本科生的課。我聽說此事,有些心疼,抱怨她不該如此認真:“以您今時今日的‘咖位’,讓年輕人替一下也不是不可以吧?再說都快退休了,幹嗎那麼認真!”夏老師淡淡一笑:“那哪行啊,不管是誰,課不能耽誤。沒事的,我早就好了。你看,一點沒影響,活動自如,放心。”法大的教學樓裡有一塊知名的牌匾——“課比天大”,夏老師踐行了一生。
傳道授業 以身作則
2006年,我聽說夏老師已經開始招收博士了,便立刻拜托西北政法大學的何玲教授引薦。在與何老師的電話裡,夏老師欣然同意我赴京面談。帶着極不成形的兩篇論文,我敲響了夏老師的家門。在開門的一刹那,夏老師脫口而出:“哎呀,我記得你,你上過我的課吧?”一瞬間,我的緊張全無,那天上午和夏老師聊得非常開心。臨走前,夏老師一面鼓勵我認真備考,一面安排已經考入門下的師兄給我傳授備考經驗。幾個月後的2007年,我以高出第二名7分的成績涉險過關,正式入門。這7分,讓我沾沾自喜了一個暑假。
開學報到時,夏老師帶着我到學院路校區食堂二樓吃飯,席間才說:“你比第二名高了7分,但我并不認為7分就代表着你能力比他強,水平比他高。好幾門課,一門多一分,7分很容易就差出來了。最終選擇你而不是他,是因為我考慮到你是女生,又是應屆生,考博讀博都比他更不容易。”現在想來,我那時便已享受到了夏老師社會性别視角下實質正義觀的福利。對了,第二名的那個男生,在來年順利地成了我的師弟。
因為我是全脫産讀博,住在校内,方便來往于家屬區和教學區,所以除了慣常的學習和科研任務之外,老師還交給我一項特殊的任務——做巫昌祯老師的“小秘書”,協助巫老師做一些文件傳送、校對的工作。夏老師是巫昌祯老師的學生,恰是借此機會,我得以親見夏老師對師長的發自内心的敬愛與無微不至的照顧。凡巫老師參加的會議,夏老師都親自安排接送,至現場必是親自攙扶落座。日常探望更不必提。還記得夏老師第一次帶我去見巫老師時的場景,巫老師對夏老師笑道:“你當年就是這樣跟着我去開會調研的。”夏老師爽朗回應:“可不嘛,我當年就她這麼大。”那一刻,我仿佛懂得了什麼是傳承。
夏老師的學生都知道,夏老師有個規矩:在校生和夏老師聚餐,隻能夏老師請客,學生不許出錢。我就這麼吃了三年夏老師的大餐,就連工作後某次回學校公幹,和夏老師在法大小北門外的餐廳吃飯,我也習慣性地由着夏老師付了款。因為都還在一個圈子裡,所以我非常幸運地在工作後仍和夏老師保持着緊密的聯系。
夏老師深知高校科研壓力的巨大,每每見面都勸解我們勞逸結合、緩緩行至,對于我們的怠惰拖延也似老母親般由着、慣着。但唯有一件,就是教學,每次見面必然叮囑我們,教學是高校教師安身立命之本,一定要“站穩講台”。
師命不敢違,我雖科研上未得大建樹,十餘年講台也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地走過,亦獲得了學生們的認可。記得我向夏老師報告:我被評為“最受本科生歡迎的老師”時,夏老師高興地連說了好幾個“不容易”。現在,我也已經帶了近十屆研究生。若是他們看到這篇文章,應該就會明白,這些“規矩”都是哪裡來的了。
心系民生 情懷家國
博士入學第二周,我就拿着一份自認為完美的提綱找到夏老師,要确定我博士論文的題目。夏老師看了看我自定的選題“婚姻法獨立于民法的理由和路徑”,沒有直接給出結論,而是說:“選題的事先不急,你跟我做兩個項目,找找感覺。”
于是,我跟着夏老師分别在兩個項目組擔任項目秘書,一個是中國法學會的反家庭暴力立法倡導項目;一個是北京市婦聯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地方立法修訂項目。兩個項目執行期間,夏老師親赴多地調研。河北鄉村、海南女子監獄、北京的區縣,夏老師都一一跑到、問到、訪談到。在夏老師看來,法律人不應是書齋裡的邏輯機器,而是必須要紮根在生活的泥土中,尤其是家事法學者,必須關注家庭、關心家庭中活生生的人。
海南調研期間,在完成了一起受暴婦女殺夫案的調研後,返程的車上,包括夏老師在内的幾位專家都面色沉重。彼時,受虐婦女綜合症理論還尚未得到廣泛的認可,正當防衛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的适用難度也比較大。我不合時宜地冒了一句:“如果是我,也隻能選擇殺夫。”夏老師看了我一眼,思忖良久,沒有說話。
回京後,夏老師建議我研究反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護令。原以為是夏老師想讓我追學術熱點、快出成果,因為當時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正在拟定《涉家庭暴力案件審理指南》,其中較為體系性地規定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待我做了全面檢索深入研究并成文後,才明白夏老師的良苦用心。大概在那個時候,夏老師就已經在考慮以事前預防而非事後懲處的方式來治理家庭暴力了。
随着項目調研的深入,再回過頭去看當時自定的那個宏大的選題,着實幼稚且不切實際。于是,我将博士期間的研究方向确定在家庭暴力的婚姻家庭法防治,并最終形成博士論文。
畢業之後,我輾轉京陝兩地,得以有機會繼續跟随夏老師做項目。這些項目,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國家監護主題,有涉及更廣泛人群的性騷擾立法防治項目,也有婚姻家庭立法史梳理這樣的純理論性項目。項目不同,但貫穿始終的是夏老師立足中國、立足本土的家國情懷,是夏老師關注人性、關切婦女的人文關懷。這些項目也不僅是惠及衆人的學術成果,更是夏老師留給我們的寶貴的學術遺産。
行文至此,殘夜将盡。那天,也是這個時候,醫院牆外的布谷鳥叫個不停。我知道,夏老師并未離開。薪火相傳,吾輩繼之。